2017年吉林省围棋段位赛
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
吉林省围棋协会
二、竞赛日期和地点:
2017年2月17日至2月20日在吉林省棋院举行.
3段组:2月17日至18日
4段组:2月19日至20日
三、竞赛项目及分组:
(一)围棋个人赛、升段赛。
(二)分组:
3段组:业余3段
4段组:业余4段
四、参赛资格:
(一)已获得中国业余围棋3段至4段的棋手,持有本年度准赛证者方可报名。
(二)凡符合报名资格的代表队(受到吉林省围棋协会通告处理的代表队、领队和运动员禁止参加本次比赛)。
五、竞赛办法:
(一)执行中国围棋协会2002年版围棋竞赛规则。
(二)采用积分编排,进行9轮,单方限时45分钟,超时判负。
(三)升段办法:
3段组:进行9轮,胜6盘升段。
4段组:进行9轮,胜7盘升段。
六、录取名次和奖励:
(一)棋手达到规定升段成绩均可升段。
(二)冠军可以申请颁发奖杯,不单独进行颁奖仪式。
七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:
(一)裁判长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和选派。
(二)设仲裁委员会。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八、报名与报到:
(一)各单位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,按照表格要求认真填写,打字后传真或者邮寄,发送到邮箱,否则不予受理。(必须按照报名表格式发电子版报名表一份)于2017年2月13日前,寄往吉林省围棋协会:温佳美 (收)。地址:长春市普阳街15号,邮编:130062 QQ邮箱:576389264@qq.com。手机:18643158456日期以邮戳为准,逾期报名每人每天加收50元管理费。
(二)参赛人员根据各自参赛组别分别于比赛当日早8点前到吉林省棋院报到,8点准时开赛。2月16日晚19时在吉林省棋院召开领队会。要求各地区领队、教练准时参加,如不能参加需提前告知省棋院,否则按弃权处理。
(三)所有参赛运动员参赛前必须出示已获得的业余围棋段位证书,否则不予参赛。
(四)参赛人员由组委会统一购买比赛期间意外伤害保险,请务必在报名表中标注棋手身份证号码,以便办理保险。否则不予受理。
九、器材和经费:
(一)运动队在赛区的食宿费自理,竞赛组织费等其它费用由组委会负责。
(二)参赛运动员每人须交参赛费150元。
十、其他:
(一)赛会协助安排食宿,费用自理。
(二)本规程未尽事宜以赛前《竞赛补充通知》为准。
十一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吉林省围棋协会
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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