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围棋项目
吉林赛区长春分区预选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
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
中国围棋协会
二、承办单位
吉林省围棋协会
三、协办单位
长春市围棋协会
四、时间地点
(一)长春市分赛区预选赛:
时间:2017年4月22日8:00开赛,一天赛完。
地点:长春市普阳街15号(吉林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)
(二)吉林省分区总决赛:
时间:2017年5月6日-5月7日
地点:长春市普阳街15号(吉林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)
五、竞赛项目及分组
(一)项目:业余男子个人,业余女子个人
(二)分组:
公开组(1.2000年以前出生的运动员,2.2000年以后出生并获得中国围棋协会颁发5段证书的运动员)
4段组(2000年以后出生并获得中国围棋协会颁发4段证书的运动员)
3段(及以下)组(2000年以后出生的3段及以下等级运动员)
六、运动员资格
(一)长春市、四平市(含公主岭市)、梅河口市运动员参加长春分区预选赛。
(二)运动员须持有上述城市、地区户籍证明,性别、年龄不限。
(三)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。
(四)非专(职)业棋手。
七、参加办法
(一)各县、市(区)围棋协会须切实践行“全民运动、健康中国”的办赛理念,最大限度鼓励全民参与,突出群众性,积极组织辖区内围棋俱乐部、围棋培训机构、社会团体、大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社区等广大群众参加(年龄、性别不限)。
(二)各县、市(区)围棋协会、参赛围棋俱乐部、围棋培训机构、社会团体、大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社区的组织负责人请加入“长春市第十三届全运会长春赛区工作微信群”,以方便联系。
八、竞赛办法
(一)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。
(二)采用19路盘,黑贴3又3/4子。
(三)采用电脑积分编排,进行7轮,单方限时30分钟,超时判负。
(四)男女混合比赛,分别录取。
九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所有参赛运动员将获得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参赛证书,优胜者将获得奖励证书。
(二)各组别男子个人录取前六名,女子个人录取前六名,给予颁发证书。
(三)公开组男、女前八名,4段组男、女前三名,三段组男、女冠军有资格代表长春市参加吉林省分赛区决赛。
(四)4段组参照参赛运动员5%比例,按总名次授予5段资格。3段组中3段选手参照参赛运动员10%比例,按总名次授予4段资格(无3段证书者不具备授予4段资格)。
(五)吉林省分区总决赛业余男子个人冠军、业余女子个人冠军将代表吉林省到天津参加全国总决赛。
十、经费:
(一)参赛棋手每人缴纳竞赛管理费100元(含10元人身意外保险)。人身意外保险由长春市围棋协会统一办理。
(二)参赛棋手交通费、食宿费自理。
(三)不足部分,由长春市围棋协会筹措。
十一、报名与报到
(一)各报名单位请于4月17日17点前,将报名单和竞赛服务费交至竞赛部。竞赛部联系人:赵玉辉: 18686634361 微信号: 18686634361 邮箱:50367657@qq.com
(二)报名过程中,如果围棋培训机构和社会团体、大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社区等其它组织报名发生重叠,其它组织优先,围棋培训机构发扬礼让原则。
(三)在过去一年长春市举办的比赛中,有不良记录棋手的禁止参加本次比赛。
十二、其他有关事项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》和《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围棋竞赛规程》以及《第十三届全运会围棋项目吉林分赛区竞赛规程》执行,未尽事宜另行公布。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