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吉林省少年儿童围棋锦标赛
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
吉林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省棋牌中心)
吉林省围棋协会
二、竞赛日期和地点:
(一)2017年7月22日至7月31日在吉林省棋院举行。
(二)各组别比赛日期:
17岁组、12岁组:7月22日-7月23日举行
(7月22日:早8:00至7月23日下午结束)
10岁组:7月24日-7月25日举行(一天半)
(7月24日:早8:00点至7月25日11:00点结束)
9岁组:7月25日-7月26日举行(一天半)
(7月25日:下午13:00点至7月26日下午结束)
8岁组:7月27日-7月28日举行(一天半)
(7月27日:早8:00点至7月28日11:00点结束)
7岁组:7月28日-7月29日举行(一天半)
(7月28日:下午13:00点至月29日下午结束)
幼儿组:7月30日-7月31日举行(一天半)
(7月30日:早8:00点至7月31日11:00点结束)
三、竞赛项目:
男、女个人赛,男、女团体赛和中学组、小学组团体赛。
四、参赛单位:
(一)各市州、长白山管委会、公主岭市、梅河口市体育行政部门。
(二)吉林省围棋协会批准的注册培训单位。
(三)各市州围棋协会、围棋俱乐部、围棋培训中心、围棋学校(班)。
(四)全省中学、小学。
五、参赛资格:
(一)参加各组别的年龄限制为:
1.幼儿组(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)
2.7岁组(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)
3.8岁组(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)
4.9岁组(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)
5.10岁组(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)
6.12岁组(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)
6.17岁组(2000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)
(二)每队可报领队或教练1人,生活老师1人。
(三)低年龄组别参赛运动员若想参加高年龄组别比赛。只能报名参加17岁组的比赛,还需具有4段以上(含4段)业余围棋段位证书。
(四)团体赛:各组别男子每队3人、女子每队2人。每个年龄段设一个团体代表队。
(五)中学、小学组团体赛,各市州围棋协会、围棋培训机构可报中学、小学各一所,每所学校可报3人,男女不限。另可报领队或教练一人。中学组在17岁组里进行,小学组在12岁以下组进行。每个年龄段设一个团体代表队。
(六)参赛棋手每人须交竞赛管理费150元。
(七)报名单位对其报出的领队、教练及参赛棋手负有直接管理责任。参赛棋手家长不得担任领队和教练。
六、竞赛办法:
(一)采用电脑编排,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02年版《围棋竞赛规则》。根据各组报名人数采取积分编排确定比赛轮次。
(二)净时制,个别限时,17岁组、12岁组单方时限45分钟,其他组别单方限时30分钟,随时使用计时钟,剩余时间平分,超时判负。
(三)团体赛、中、小学组团体赛和个人赛名次一次性排出。团体赛成绩按棋手名次分相加少者列前。报名时必须要注明参加团体赛运动员名单(否则视为弃权)。中、小学组团体赛名次单列。
七、录取名次与奖励:
(一)男、女团体赛均录取前六名,前三名颁发奖杯、前六名颁发证书。
(二)中学和小学组各组录团体前六名,颁发奖杯和证书。
(三)男、女个人赛均录取前八名。前三名颁发奖杯,前八名颁发证书。参赛人数(超过60人)组别录取前十六名,颁发证书。
(四)另设个人单项奖:优秀棋手奖、最具潜力奖、优秀教练员奖、优秀领队奖、优秀组织奖。
(五)根据名次授予相应段位:
17岁组:前三名授予业余5段,顺延至前十二名。
12岁组:前二名授予业余5段。三至二十名授予业余4段。二十一至三十二名授予业余3段。
10岁组:前二名授予业余5段,三至十六名授予业余4段,十七至二十八名授予业余3段。二十九名至四十二名授予业余2段。
9岁组:冠军授予业余5段,二至十二名授予业余4段,十三至二十四名授予业余3段,二十五至四十名授予业余二段。
8岁组:冠军授予业余4段,二至二十二名授予业余3段。二十三至三十六名授予业余2段。三十七至五十名授予业余1段。
7岁组:前三名授予业余3段,四至二十二名授予业余2段,二十三至四十名授予业余1段。
幼儿组:冠军授予业余2段,二至十二名授予业余1段。
(六)除17岁组各组别有5段证书获得者参赛,不占用授予段位名额。
八、报名和报到:
(一)参加少年儿童赛的各队名单必须于7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576389264@qq.com,并将纸质版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,寄往:
吉林省棋院业务一部 金红冰
地址:长春市普阳街15号
邮编:130062
联系人电话:18643158456 温老师
(二)参加中学、小学团体赛的代表队,还需将本校报名参赛的男子组三名队员、女子组两名队员的学籍证明(也称在学证明,内容包括学生学号、哪年入学、现在就读于几年级几班等基本信息,须加盖学校公章)和学生证(或学生卡)的复印件邮寄至吉林省棋院业务一部。并在参赛期间带好学籍证明和学生证(或学生卡)原件,备查。
(三)参加学校组比赛的各队报名情况及参赛棋手的相关信息将于7月15日前在吉林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中公布,请各队及时核对。如信息有误,务必3日内提出,省棋牌中心将尽快核实并予以更正。3日内如无异议,视为各队已确认相关信息。过期后将不再受理。
(四)各队报名时必须使用统一的报名表,否则报名无效。注:为统一规范管理,请各参赛单位在报名单上加盖单位公章(是独立法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,不是独立法人的单位的加盖县、区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公章)。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吉林省少年儿童围棋赛报名表,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。
(五)各队参赛人员根据各自参赛组别,分别于各自比赛时间到吉林省棋院报到。2017年7月21日晚19:00时召开领队会(地点:省棋院),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必须派领队或教练出席会议。
(六)本次比赛严格按年龄分组,要求各队报到时出示户口本原件,再将参赛运动员户口本复印件于报到时上交到省棋牌中心,否则不予参赛。
(七)参赛人员由组委会统一购买比赛期间意外伤害保险,请务必在报名表中标注棋手身份证号码,以便办理保险。否则不予受理。
九、裁判长及裁判员:
(一)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指派。
(二)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。
(三)设仲裁委员会。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十、器材和经费:
主办单位提供比赛经费和器材,不足部分的经费和所需器材自行筹措。各队参赛费用自理。收取的竞赛管理费,用于补贴比赛。
十一、本规程未尽事宜以赛前《竞赛补充通知》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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